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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般风景(2 / 2)

。“哟,明珏和程璧都在啊!”那大叔笑说。俩人礼貌打招呼。大叔感慨地拍拍程璧的肩膀:“许多年没有见了,小程越来越帅了!”“哪里哪里,白叔叔过奖了。”寒暄几句,他问:“你俩这是干啥呢?”“呃,我,我找哥哥拿点东西。”明珏睁着大眼睛,坦荡荡地撒谎。“哦哦,那你们慢慢聊,我先回家了哈。”“哎,好嘞好嘞。”屋门关上的时候,程璧笑她:“外人在,你这哥哥还叫得更加顺口些。”明珏知道他画外音,不就是在揶揄她在某些时刻害羞嘛……她承认,她就是典型的纸老虎。嘴上跑火车,动真格秒怂那种。她忽视他的戏谑,跟着他一起推开他卧室的门。和她那少女般梦幻的装扮风格截然不同,程璧的房间整体是极简的灰白色。卧室的家具差不多,都是床、衣柜、书桌、书柜,虽然是出自不同的厂家,色调却是经过精心挑选与搭配的,和他这个人——表面看上去的气质——十分相符。因为长期没人居住,他的房间里东西很少,勉强看得出主人归来的痕迹。书柜里也是半空着的,桌面上摆着他带回来的笔记本电脑和一个记事本,旁边还有一个喝水用的杯子。除此之外,便没有别的东西了。明珏拉开他底层的抽屉,翻到了一本厚厚的相册。她用眼神征询他的意见,程璧点点头,示意她可以打开看看。相册摊开来,里面的照片沾了点灰,人物还很清晰。“这些都是我中学时期拍的,我每年回来都会放到这里,进行记录。”他在她耳边轻轻说着,随着她翻页的指尖,讲述每一张照片背后记录的故事,“这一张,是我初一时候,第一次参与升国旗。”“这张,是我初二参加物理竞赛上台领奖,我妈拍的。”“这张是毕业典礼和姐姐在一起拍的。”“这是高中……”……记忆里关于他的空白,被眼前的相片一张张填满,慢慢拼凑出他过去的样子。他也和其他少年一样,喜欢穿白色的球衣,在球场上挥汗如雨;也喜欢钻研物理和化学,甚至很有天赋,屡战屡胜;也喜欢摄影,在高中就加入了摄影社,作品有些许稚嫩,但难掩独特……她还看到了一沓书籍,是他以前看过的。有着名的球星的期刊、用过的作文素材、写完了的字帖本,也有日记。明珏奇怪地问:“这些东西为什么在这里?”程璧回答:“因为我总觉得这里在牵绊着我。虽然我很小就去宁城生活,可是父母一直告诉我,这里是我的来处,人要知晓来处,才能知晓归处。我每次回来,都会带一点东西,这个房间太空了,我也不希望我每一次住下来,这里什么都没有。那不是家,是旅馆。”家,应该是一个有回忆的地方。他的童年在这里度过,和他的少年时期一样美好。总要有一些东西留在这里,陪着这座宅子。明珏听着,觉得很有感触。指尖翻开相册的最后几页,一张合影赫然出现在眼前。照片上,一大一小两个小朋友站在一起,冲着镜头露出开心的童真的笑容。小男孩穿着白色立领衬衫和灰色小西裤,小女孩则穿着白色裙子、扎着两个可爱的辫子,怀里还抱着一只泰迪熊。乍一看,颇有九十年代上海流行的摄影风格。明珏十分惊讶,拿起照片左看右看:“这是我们俩吗?天哪,怎么这么可爱!”程璧说:“背面写了摄影日期,在我离开平城之前拍的。”明珏往相片背后一看,果然是。两个人忍不住感慨时光荏苒,十几年过去,兜兜转转,又走到了一起。“估计是我们的妈妈心血来潮给我们拍的吧?”明珏用指腹摸了摸自己幼年时的小脸,“天哪,肥嘟嘟的好可爱啊啊啊啊!为什么我没有这张照片啊?!”“这就得问方阿姨了。”程璧瞥她一眼,把照片拿过来,放回到相册中,“这张是我的,独一无二,你休想薅走。”明珏被揭穿心思,直接抱着他撒娇:“哎呀,好哥哥,给我嘛给我嘛!我真的很喜欢。”程璧竖起食指,摇了摇,很是坚定。明珏撒娇不成,直接上手,伸进他羽绒服里面挠他侧腰。那是他的死穴,只要一挠他就会笑个不停,在床上若是敢这样弄,她就会受到“惩罚”。程璧说:“这张老照片要收好,以后作为传家宝。”明珏说:“……谁稀罕,人家的传家宝都是什么玉啊书啊,这个太寒酸了吧。”话音一落,她被程璧双手一拎,抱到了书桌上。他推开上面的东西,俯身圈住她:“寒酸吗?那你想要什么,作为我们的传家宝?”眼神灼灼如焰,明珏才反应过来上了当。“谁,谁跟你是一家人啦!你的传家宝跟我有什么关系。”“怎么没关系。你是我孩子的妈妈。”……“你,你不要脸。”她嗔他一句,推他胸膛,却被锁得紧紧的。危险早已降临,她却丝毫不知。从她踏入这间房子开始,就已是羊入虎穴,又怎能全身而退。他的手挑开她的衣摆时,明珏还在做最后的挣扎:“你,你别。这是你家……”“就是在我家,才有意思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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